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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立项申报指南
一、立项申报基本流程
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立项申报需遵循“自下而上、逐级审批”原则,结合地方实际细化流程,核心步骤如下:
前期谋划与潜力调查
单元划定:基于国土变更调查、土壤质量评估等数据,筛选耕地碎片化、建设用地低效等区域,优先选择群众基础好、整治需求迫切的乡镇或跨乡镇单元。目标设定:明确整治目标(如新增耕地≥5%、生态修复面积等),同步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。
材料编制与初审
县级初审: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农业农村、水利、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审查,重点评估项目可行性、资金保障及合规性,通过后报市级审核。关键审查点:整治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、质量提升,调整地块坡度≤原地块。
市级审查与推荐
专家论证:地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对规划设计方案、资金预算等进行论证,形成一致性意见后报省级。限额申报:部分地区(如广东省)要求地市审核后报送省厅,全省试点不超过20个。
省级批复与备案
联合审查:省级自然资源厅联合财政厅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组织评定,重点审核生态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等,批复后备案并下达工作计划。备案材料:需提交实施方案、矢量数据库、村民同意书等。
二、立项申报核心材料清单
立项申报需提交基础材料+专项材料,具体如下:
1. 基础材料
立项申请书:由县级政府出具,明确申报意愿、责任主体及实施范围。可行性研究报告:包含资源潜力分析(耕地碎片化、生态退化等)、整治目标、实施路径及资金预算。规划设计方案: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、规划图,标注调整地块坐标,需与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衔接。村民意见:需两次公示(划定整治区域时、实施方案编制后),涉及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村民签字同意书(比例≥2/3)。
2. 专项材料
权属调整方案:明确土地、房屋等权属变更规则,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议及公示材料。资金保障证明:财政资金配套文件(如预算批复)、政策性银行贷款意向书或社会资本合作协议。合规性承诺书:承诺不涉及负面清单情形(如违背农民意愿合村并居、破坏生态红线等)。生态影响评估: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生态影响报告、水土保持方案。
3. 地方差异化材料
河南省:需提交“两规划一方案”(村庄规划、整治方案、资金方案)。湖北省:需提供位置图、土地清查报告。广东省:需市级审查意见、试点方案及申报表。
三、合规性审查要点
立项申报需通过多维度合规审查,重点包括:
规划符合性
整治区域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等约束性指标。村庄规划需同步更新,确保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合规。
用地合法性
新增耕地需通过土壤检测,质量等级不低于被占用耕地。建设用地整理需确保拆旧复垦地块与建新区对应,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农民安置。
公众权益保障
权属调整需经村民代表大会2/3以上同意,严禁强制流转土地。涉及拆迁的需公示补偿标准并落实安置。
生态保护
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整治活动,涉及有限人为活动的需省级政府认定。修复工程需配套生态沟渠、植被缓冲带等。
四、负面清单与禁止情形
根据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(试行)》,以下情形不予申报或审批:
违背农民权益:强制合村并居、未保障知情权。耕地保护违规:未落实“先补划后调整”、变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。生态破坏:挖山填湖、违法占用林地湿地。资金风险:融资贷款另作他用、存在隐性债务风险。
五、典型案例与经验借鉴
广东肇庆:通过“土地整治+文旅”模式整合低效用地,获政策性贷款支持,新增耕地用于粮食生产。浙江安吉:以宅基地整治腾退指标引入民宿产业,实现村民增收与生态提升双赢。河南遂平:采用“投资人+EPC”模式整治36万亩农田,吸引社会资本5.4亿元,新增耕地保障粮食产能。
六、注意事项
材料真实性:所有材料需基于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,严禁使用过期图件。时效性:广西要求每年7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数据,8月底前完成省级审核。地方细则对接:申报前需与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确认细则(如贵州省要求提供踏勘报告)。
全域土地整治立项申报需以合规性为核心,重点把握规划衔接、公众参与、生态保护等关键环节,同时注重地方差异化要求。建议申报前与省级部门充分沟通,确保材料完整、程序合规,避免因细节问题导致审批延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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