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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的负面清单:这些红线坚决不能碰
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严格负面清单,以下是坚决不能触碰的红线:
生态保护类
破坏生态红线: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,像在自然保护区、重要湿地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,不能进行大规模土地开发和建设,以免破坏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。
毁坏森林资源:禁止以土地整治为名,大规模砍伐森林、开山采石、挖沙取土等破坏山体植被和地形地貌的行为,防止引发水土流失、山体滑坡等生态灾害。
污染土壤与水体:不得随意倾倒垃圾、排放污水,避免造成土壤污染和水体污染,整治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、废渣等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。
耕地保护类
违规占用耕地:严格限制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、挖湖造景、从事非农建设等行为,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不降低。
破坏耕作层:在土地整治过程中,不得随意破坏耕地的耕作层,如过度深耕、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导致土壤质量下降等,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培肥耕地耕作层。
规划执行类
违反规划乱建:必须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土地整治项目,不得擅自突破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、规模和用途,严禁未批先建、少批多建等违法建设行为。
违背整治目标:不能偏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和任务,如以整治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,或者进行低效、无序的土地开发,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乡村发展失衡。
农民权益类
损害农民利益:在土地流转、房屋拆迁、补偿安置等过程中,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保障农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收益权,严禁强迫农民流转土地、强制拆迁农民房屋,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截留挪用资金:严禁截留、挪用、挤占土地整治项目资金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农民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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